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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回复退订”套路 要靠联手破解
来源:北京日报 2018-04-25 16:07:49

4月25日消息,据报道,有媒体近日以商家名义暗访短信代发平台,得到的答复是:退订回“T”只是一种形式,“就算用户回几百遍”也没用。甚至还有一些不法分子,他们会在后台设置参数,用户回复“T”意欲退订,但后台实际执行的可能是“同意”“注册”等操作。用户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,财产安全受到威胁。

早在2015年,我国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便明确要求:“短信息服务提供者、短消息内容提供者,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消息。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,应当停止向其发送。用户未回复的,视为不同意接收。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,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信息”。因此,很多商家为了规避风险,“例行公事”地加上短信退订方式。但是这种“画蛇添足”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。

从立法目的来看,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,使用户避免受到垃圾短信打扰。从规定来看,只有事先征得用户同意,才可以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,而不是发送了商业性短信息后才征求用户是否同意接收。只要用户没有明确表示同意接受,那么拒绝或未回复均表示“不同意”,商家必须立即停止发送该短信息或相似短信息。要求用户回复一定的内容才可以退订,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,是在法律之外为用户增加了非法定义务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回复退订成了不良商家的营销“套路”,为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应当多方联手形成合力,破解这一套路。

首先,从源头抓起,斩断个人信息非法买卖链条。很多用户被垃圾短信骚扰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个人信息买卖已成利益链,只要有过网购、发过快递,消费者姓名、地址、电话等隐私信息可能就被打包卖给中介,再经重重转手卖给需要发展客户的商家。对于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要严厉打击,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其次,提升监管水平,加大处罚力度,畅通举报渠道。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强化责任,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,实施专项整治行动,加强对手机信息的管理和控制。对违规发送商业信息的商家,以及帮助其实现短信群发的代理平台加大处罚力度,提升其违法成本,增强震慑力。畅通用户举报渠道,让用户提供的每条线索都能得到及时处理,形成治理垃圾短信的社会氛围。

最后,手机用户也要积极行动起来,提高警惕、注意保密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。在手机上安装屏蔽垃圾短信的软件,通过技术手段将垃圾短信拒之门外。遇到垃圾短信息骚扰,要第一时间和运营商客服联系,要求其停止发送短信息,并保留相关证据。如不能解决问题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。

(作者单位: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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